医院图书馆图书馆读者须知

2017-09-08 00:43:00
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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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图书馆读者须知

    图书馆是读者学习的公共场所,是医院文献和信息的交流中心。为此,特作如下规定:

一、读者进馆时需交验胸牌方可进入馆内学习。

二、举止文明,衣装整洁,勿大声喧哗,请勿穿拖鞋、背心或其他不雅装束入馆。

三、严禁馆内吸烟、进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纸或其他物品。

四、为方便读者学习,本馆允许读者带入个人书籍,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本馆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,请予以配合。自带书籍离馆时请同时带走,严禁利用本人自带书籍或其他物品占用座位,违者一律予以暂扣。

五、凡院内职工、进修、实习人员借书,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,持胸牌办理借阅手续,离院时,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。

六、对馆内所有文献资料均应爱护,不得涂划、撕页、更不得窃为己有。凡丢失损坏图书者,按原价2~5倍赔偿。偷书者按原价5~10倍赔偿,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。

七、对馆内所有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均应爱护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
八、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。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、报刊或其它资料,不得拿出室外。